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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抛弃孩子离家出走(女方抛弃孩子离家出走)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太气人!16年前,女人嫌弃丈夫家贫,抛下2个儿子离家出走;16年后,女人得知丈夫事业有成、富甲一方,又赶回家相认,想享受生活,儿子鄙夷:不认识!

虽然已经阔别16年,但李慧芳仍记得婆家所在的地址,而对于站在门口的婆婆,她更是第一时间叫上了“妈”,不过对于这个儿媳,李慧芳的公婆先是一愣,而在得知李家人要把李慧芳送回来时,两位老人更是直接拒绝了,他们直言不讳自己的儿子易新宏也是不会再接纳李慧芳的。

不过没多久,李慧芳的弟弟李建超就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易新宏的住址,而从朋友口中,李家人更得知如今的易新宏身价不菲,名下至少4台车、3套房、还有一家工厂,这样的情况与在外漂泊16年的李慧芳相比,可谓天差地别,李家人更迫切想要找到易新宏讨要一个说法了!

而说起当年李慧芳的失踪,易新宏气不打一处来!原来,16年前,李慧芳随着易新宏一同前往广东打工,不过没多久,李慧芳便吃不了打工的苦,而对于想创业的易新宏,她也是直言承受不了那份压力,想要走,两人为此起了口角,随后李慧芳便离家出走了!在易新宏看来,自己如今的富甲一方与李慧芳没有任何的关系,因此他也不愿再接纳当初狠心抛夫弃子的李慧芳。

不多久,李慧芳的两个儿子也来到了工厂,对于这个多年未见的母亲,她的儿子态度也很是冷漠,大儿子易翔更是直言不认识,小儿子易斌则表示她不配当娘!

对此,李慧芳的姐姐李慧英表示:他们的母亲都不要他们,我要这个外甥做什么?更何况,他们也没有看望过我这个大姑呀?

李慧英的态度让易斌颇为气愤,他回怼道:当年我才6岁,你要一个6岁的孩子去主动看望你吗?李慧英则颇为不服气:那还有你哥呢,他的年纪比你大!李慧英的话让易斌气极反笑:当年我哥7岁,他比我大1岁,你指望6、7岁的孩子看你吗?这回,李慧英彻底没了话说!

对于易新宏和2个儿子不愿接纳李慧芳回家的做法,李家人并不能接受,他们在商量后,找来了律师与易家人协商。

再次来到易家,易新宏依旧态度坚决,他告诉律师在那之前,李慧芳也曾嫌弃自己家贫,有过数次的离家出走,不过每次都被自己找了回来,直到最后一次,自己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才放弃了!

见易新宏态度坚决,律师又只能找到易新宏的小儿子易斌沟通,易斌说,李慧芳做事吃不了苦,每次都做不久,就要走,你既然嫌这里穷,不愿意做事,那由你自己选择,自己和哥哥小时候没有母亲照顾,没有母爱,没有饭吃,又是怎么过来的,对于李慧芳当年的做法,易斌也表示无法释怀。

无奈之下,李家人只能将李慧芳先接回李家,后续再协商如何处理!

相比于家境殷实的易家人,李慧芳如今的境遇的确令人唏嘘,不过她落得如此境地,却又是咎由自取,年轻时好吃懒做,不愿陪丈夫吃苦,甚至对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是不管不问,也难怪丈夫和儿子对她都是满腹怨言,无法原谅!

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不管是为人妻子,还是为人母亲,李慧芳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而李家人更是可笑,在李慧芳失踪后,对她的两个孩子不闻不问,甚至还想要求年幼的孩子去探望他们,如今见易家家境优越,居然希望易家人能接回李慧芳照顾,谁都不是圣人,将心比心,谁能接受得了,若真是家人情深,娘家人同样是李慧芳的亲人,你们又为什么不能照顾她呢,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社会上有不少老人还残存着“养儿防老”的观念,认为生个儿子后半辈子就不用发愁了。然而,如果只生不养,还可以防老吗?最近在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了这么件事儿,引人深思。一女子年轻时抛夫弃子远走他乡,多年来与家庭断绝关系,老来无人赡养,却反手把已是陌路人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赡养自己。她能够达成夙愿吗?

事情是这样的,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九江市某村一户姓余的人家里,夫妻两人关系非常差。他们育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和妈妈亲,俩儿子则向着父亲,其中的哥哥还是先天性聋哑。在1997年的时候,妻子小莲实在受不了丈夫的暴脾气,带着大女儿离开了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丈夫见妻子离家出走,感到非常后悔;两个儿子幼时失去母亲的关怀,不仅心中悲痛,而且受到村中同龄人的欺侮和歧视,兄弟两个性格也逐渐变得内向。父子三人相依为命,共同维持这个破败不堪的小家。

由于父亲逐渐年迈,而长兄又身患残疾,这个家的未来就全靠着小儿子小余来支撑。他早早地从学校辍学,先是在村口给人看店铺贴补家用,随后年长一点就跑到临近的城镇打工。在18岁成年以后,他和同乡的阿贵商量好一起去福建打工。当他到达福建以后,恰巧碰到母亲小莲以前的娘家人,小余心中顿时涌现起八岁以前母亲在家时的模样,连忙询问那人,得到了线索——母亲现如今嫁到了广东。

于是他便立刻启程赶往广东去追随母亲的脚步,然而当他沿着路线找到母亲现在的家时,却被她无情地赶出了家门。母亲说,自从她被前夫家暴后逃离了那个家,就不想再回忆过往,希望小余不要过来打搅她现在的幸福生活。

“你幸福地过了这么多年,那我们兄弟两个呢?”小余非常失望,也非常痛恨母亲。他不明白,虽然母亲遭受了家暴,但那完全是父亲的错,自己和哥哥哪里做错了?为什么母亲这样冷血,就好像他们兄弟两人不是母亲的亲生子一样。正在他楞在母亲家门口的时候,许久不见的姐姐也出现了,但是她已经没有从前对自己的关心和照料,而是和母亲一样不断地驱赶着自己。

这是小余第一次重逢时的遭遇,他第二次见到母亲时是一年后,彼时父亲刚刚去世,留下了聋哑哥哥需要他照料。但是小余要出去打工养家,没有时间看着哥哥,于是就带着他到母亲家里,希望母亲能帮忙照料一段时间。母亲勉强答应下来以后,他把哥哥安置好就回福建打工了。

结果当他一个月以后返回母亲的家时,却得到一个噩耗,哥哥有一次跑出了家门,从此以后就消失了踪影。小余非常焦急,询问母亲详情,可是她却不肯再解释,直接把小余轰出了家门。当小余去当地派出所报警时,发现母亲竟然都没有报警,可能她根本就没有打算找哥哥。小余甚至邪恶地想过,母亲可能嫌弃哥哥是残疾人,直接把他扔在大马路上不管了。

经过这件事,小余对母亲非常失望,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联系她。直到第三次,他娶媳妇想邀请母亲过来参加婚礼,结果婚礼上母亲根本没有露头。小余结婚的时候,宴席上只有他的几个朋友和同事,一个亲人也没有,父亲那边的人基本都已经离世,而外公外婆就和母亲一样,早就断绝往来。妻子和她娘家人都表示谅解,因为他们都听说过小余从小到大的经历,对这个苦命的孩子非常心疼。

当小余有了第一个宝宝的时候,虽然他很欣喜,但是同时也有些担忧,因为妻子和他都要打工,没人照看孩子。于是他再次联系了母亲,希望她能回来和自己一起住,顺便照看孙子,但是母亲再次拒绝了。最后他和妻子商量,让丈母娘过来照顾了一段时间。有时候小余觉得自己很不幸,但有时又觉得这所有的不幸都造就了最大的幸运——他遇到了一位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妻子。每当他在母亲那里受挫时,妻子都能给他安慰和鼓励。

就在他下定决心再也不和母亲来往的时候,变故却突然发生。今年下半年,他忽然收到了法院的传单,母亲竟然把他告上了法庭,同时要求自己的姐姐和他尽到赡养义务。当他去询问详情的时候,这才知道了前因后果。

那么小莲的诉求合理吗?谁来养她比较合适呢?

从道义的角度来说,既然小莲当初带着女儿走了,这么多年也只抚养了女儿,那么养老人的责任应该由女儿来承担。虽然我国传统思想“养儿防老”,通常是由儿子来尽赡养义务。但其实这种思想是一个陋习,它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样,都是很不合理的,不符合我国现代社会的文明观和价值观。儿子和女儿一样,都是父母的孩子,应该同等看待。不能因为女儿嫁了人,就认定她已经完全和原生家庭没有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个成年子女并没有被父母再婚的情况限制,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有过二婚的经历,原生子女同样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听上去这条规定很不合理,不过现实中调解、判决并不会那么死板,因为《民法典》还有一条规定: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上述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子女间的赡养顺序和优先顺序,所以可以按照习惯、公序良俗来解决问题。在本案中,母亲小莲自从离开家以后,几乎没有再和儿子一家来往过,都是和女儿住在一起,因此按照我们日常的生活习惯,应该由女儿来赡养更符合道义和人情。

不过这起最后,母亲和子女并没有真的对簿公堂,而是在开庭前就已经通过村民、媒体的调解达成了共识,姐姐、小余和母亲共同决定,由姐姐负责照看母亲,而赡养费用由姐弟两人平摊。其实这个结局还是相对公平的,也希望母亲小莲在经过这件事以后能反思一下,为什么年老之时无人赡养。之所以现在有这样的困窘,其实是她自己早年埋下的祸根。

妻子抛弃两个小孩离家出走,能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这个你要确实一下妻子到底有没有离家出走真的走了也是我责任的吧遗弃罪,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咋?你还想把你妻子枪毙了??

不能追究法律责任。你可以选择离婚如果你的妻子的确抛弃了两个孩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的确是可以起诉他的。因为他没有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你可以向法院要求赔偿或补偿。但问题是。他已经离家出走了,你还能找得到他吗?如果能找到它,可能还有机会,如果找不到的话,你起诉也不管用。因为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所以起诉也没有多大的用处,最多只能说缺席审判你俩之间的夫妻关系。别又说你可以申请离婚。

她已抛弃儿女,离家出走了。是不是再起诉第二次离婚。就自动判定了?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3、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4、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5、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特别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

此外,为了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是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以及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在协议离婚时最常出现的问题还是在财产分割方面,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将财产分割明确,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避免离婚后还要费时费力的在财产分割上打官司朋友:现实生活是五彩缤纷、纷繁复杂的,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婚姻中的女人如果挡不住“诱惑”,或者有喜新厌旧的思想,加上意志薄弱、不理智,就很容易陷入婚外恋的玫瑰色陷阱或者让第三者趁虚而入。。。

一般出轨的婚姻中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多少都会有一些负疚感;做为配偶,这时候如果依然爱着对方,不想离婚,那么宽容就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她愿意回归家庭并且是诚心诚意痛改前非,而你也能够宽恕她,那就给她一次悔过的机会吧;而如果你觉得绝对不能原谅她对你的背叛,也担心她重蹈覆辙的话,你不能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说到底,旁人的意见只是供你参考,大主意还得你自己拿。能否接受听从自己心的指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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